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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工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6-12      点击量: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化工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所有在校研究生均须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毕业前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累积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将继续发挥社会实践在“校地企”协同实践育人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学生实践团队围绕企业和地方特点和热点开展专题调研、党团教育、专业实习、校友寻访、校史采风、联帮联扶和对口支援等实践活动。鼓励党团支部、班级、研究生会、课题组等学生组织组队开展社会实践。

1.院级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获取

化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岗位一览表(持续整合更新)

https://www.kdocs.cn/l/cluwcO5pzZfz

学院将根据申报者志愿,结合合作企业要求进行队伍组建,每个团队将设学生领队1-2名,每个团队不少于5人。

2.校级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获取

(1)微信公众号:西安交通大学社会实践

(2)校团委主页:社会实践专栏

https://shijian.tiaozhan.com/

(3)校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实习实践通知

http://job.xjtu.edu.cn/home.do

3.以团队方式自主立项实践项目

学院鼓励学生以团队方式自主立项开展党团教育、社会观察、红色寻访、校友寻访等社会实践活动,团队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队。自主立项项目须在学院或学校立项申报后方可实施。

三、报名方式

1. 学院层面实践项目通过下面二维码或链接进行报名。https://wj.qq.com/s2/8549737/5354/

2. 学校层面实践项目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报名,若报名成功开始实践,将相关实践信息发送兼职辅导员贺尧报备。

四、注意事项

在实践过程中,各实践团队各成员都应注意如下事宜:

1.在整个社会实践过程中,听从指导老师,学生领队以及企业方的安排,注意安全,如有需单独行动的事情,应提前对以上负责人员说明;

2.在整个社会实践过程中须维护西安交通大学学生精神面貌和良好形象,有任何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或者学生领队说明;

3.各实践团队在实践期间向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统筹小组提交不少于1篇新闻宣传稿,并积极向学院和校团委投稿,宣传展示实践风采。

4.按照企业安排切实完成实践任务,并且在实践结束后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总结》的填写。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

联系人:兼职辅导员贺尧17695419882

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

2021年6月1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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