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制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西交研〔2007〕41号)和《关于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09〕18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1级硕士的中期考核由各系组织,每个考核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请各系在7月16日前将考核结果交到院办研究生教务处。
2. 博士中期考核:
(1)本次博士中期考核的对象为2011级博士生和以前中期考核未通过或缺席的博士生。
(2)本次博士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答辩。
(3)答辩提交资料:选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答辩ppt。
(4)答辩时间地点:2013年7月11日下午3点-6点,化工楼228会议室。
化工学院
20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