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证、校徽管理办法》(西交研[2001]018号)文件规定,现在开始本学期放假前三周集中补办一次研究生证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补发研究生证以年级为单位受理申请和办理。各级辅导员要严格审查补办者各项信息,在2013年12月24日前将补办学生证信息统计齐并填写统计表,详见附表。
2. 乘车区间等内容以入学时填写的入学卡片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否则取消其补证资格,并全校通报。
3. 如发现重领研究生证,或在研究生证上涂改姓名、家庭地址以及借给他人等,除没收其研究生证外,本人需做出检讨,并视其态度和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2665836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