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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5年博士生春季资格考核实施办法

来源:       时间:2024-11-13      点击量:

我校2025年博士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其中,硕博连读实行资格考核选拔。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9】151号)及《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和现状,特制定化工学院博士生春季资格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资格考核领导小组、资格考核小组。资格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副书记及各系所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所长/(副)系主任组成,负责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确定资格考核小组成员,监督考核过程,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确定拟获得博士生资格的人员名单等。资格考核小组以系所为单位,由不少于7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负责资格考核各个环节,准备考核题目,组织实施考核,确定考核成绩,填写资格考核评价意见。

二、考核对象

2023级全日制硕士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学术型博士资格者:已完成硕博贯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不得挂科),具有强烈的科研意愿,已开展一定科研工作;

4.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生资格者:已完成硕士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不得挂科),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已开展一定的科研工作。

四、考核环节及要求

资格考核由材料评议、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三个基本环节组成。考核总成绩由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一)材料评议

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24年11月18日-11月21日登录西安交通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系统https://yzbm.xjtu.edu.cn进行网报,并向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创新港19-2F043)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

(2)硕士课程成绩单(自助打印);

(3)转博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4)参加科研情况简述及相关科研证明(导师审查并签字);

(5)发表学术成果复印件;

(6)资格考核报名登记表;

(7)其他奖励或活动证明材料等。

材料评议的重点是审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进展及成果、博士论文工作计划等。资格考核小组将根据材料评议标准对研究生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独立地评估,给出评议意见(“通过”或“不通过”),通过材料评议的研究生方能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环节。

(二)专业考核

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生资格者,以学术型硕博贯通培养方案中学科学位课GPA成绩作为专业考核成绩。

申请专业学位博士资格者,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学位课GPA成绩作为专业考核成绩。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考查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适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要求;重点考查研究生的思政素质,转博动机与诚意,科研潜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包括外语)表达和运用能力等综合素质。每个学生需准备20分钟的考核PPT向专家组汇报。PPT内容如下:

(1)个人基本情况 (带英文介绍);

(2)学术报告(硕士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得研究项目);

(3)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撰写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

资格考核小组根据面试考核内容与研究生的面试情况,独立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评分表》,汇总给出面试成绩,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记录表》。

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结果

资格考核小组根据每位研究生的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给出考核总成绩和资格考核评价意见,填入《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经组长审核签字后,连同面试记录表送交学院资格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学院主管研究生的副书记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内容重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取消考核资格。

学院资格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核总成绩、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通过资格考核人员的名单,并进行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副院长签字,报送研究生院。

(五)监督和申诉

博士申请考核期间,化工学院接收社会监督和投诉,如有问题,请实名联系,联系电话:029-88965865,联系人:yanhuiying@xjtu.edu.cn

五、 其他

1、博士生导师应具有博士生招生指标,否则不能接收硕转博研究生(指标情况见学院相关文件);

2.跨一级学科申请资格考核的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需参加我院的资格考核,考核方式与内容参考本办法执行,通过资格考核后应按照报考学科学术型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要求重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968361周老师;

邮箱:tingzhou@xjtu.edu.cn。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3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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