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关于做好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将在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部分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就有关推荐办法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按所在专业(方向)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修完前三个学年(五年制为前四个学年)的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经一次补考或一次重修考试(补考与重修考试累计不超过一次)后及格的课程门数不超过一门,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彭康书院院务主任、化工系主任、化机系主任、教授代表2名为成员,负责学院推免各项工作。
三、推荐办法
1.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院不予推荐。
2.推免生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90%*智育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其中智育成绩由学院教务办提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书院提供。
3.智育成绩的计算:智育成绩为本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生前三学年应修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智育成绩计算包括必修课程及专业限选课,选修的其他课程不列入智育成绩计算范围)。智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为转专业要求补修的同名课程的成绩仅计入补修后的成绩;按五级评分的课程成绩换算百分制的成绩如下表所示。
等级 |
优+ |
优 |
优- |
良+ |
良 |
良- |
中+ |
中 |
中- |
及格 |
A+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百分制 参考标准 |
98 |
92 |
87 |
83 |
79 |
76 |
73 |
70 |
66 |
62 |
4.学生在国内、国(境)外交流访学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取得的学分不计入推免生智育成绩的核算。因交流访学等不可抗原因导致培养方案规定的个别课程无法补修的,经学院推免生领导工作小组研判同意后,可不计入推免生智育成绩核算。为了鼓励学生到世界著名大学交流访学,赴当年泰晤士报大学排名前30名的学校访学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核算成绩时其智育成绩加3分,排名31至50名的学校,其智育成绩加2分。
5.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正常退役复学的学生,经学生书面申请、学校武装部考核同意后,其智育成绩加3分;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新兵”“优秀义务兵”“四有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学生加5分(以上两项加分不累加)。
6.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符合《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加分政策的,其智育部分的成绩按加分标准加分后,其德育部分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加分。
四、主要的时间节点
1. 9月13日公示推免办法;
2. 9月15日各班完成学生智育成绩的计算;
3. 9月16日学院完成推荐学生的成绩审查;
4. 9月16日公示推荐免试资格学生的名单;
5. 9月18日前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提交推荐表;
6. 9月23日前结束推荐工作。
五、其他事宜
1.推免生不得在当年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不得参加就业派遣。
2.推免生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截止于毕业当年的小学期结束时)不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体检指标不符合规定,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或入学资格。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上级部门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获得推免资格后,在校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本通知如与后续教育部相关政策及学校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和学校最新政策为准。
5.学生对推荐工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或申诉。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邮箱及电话:
yangyan1015@xjtu.edu.cn,029-82665836。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邮箱及电话:
anna831@xjtu.edu.cn,029-82668305。
6.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化工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