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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交大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logo征集

来源:       时间:2013-03-04      点击量: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的前身是1984年恢复建立的化学工程系。1995年成立化学工程学院。1999年化学工程学院和环境工程系合并成立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04年并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随着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能源化工业的蓬勃发展,2012年成立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简称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将围绕国家和西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别是能源化工业的蓬勃发展,按照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建设思路,引入国际合作,采用全新的管理模式,进行全面的教学体制创新。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不仅建设、拓展新的专业,还将借鉴香港科大以及国外的课程体系、教材、教学方式,全面开展与国际接轨的教育教学实践,通过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硕士生和博士生;建立两校学分互认体系,进一步开拓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人才。学院还将进一步发展化学工程与技术等学科的优势方向,同时紧密结合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能源、化工、材料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主题,拓宽学科方向,联合香港科技大学和国际知名大学,创办“海外-香港-西安”联动的学术互换和实习体制,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共创学科建设新模式,推动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努力成为国内和国际化工领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高水平平台。
征集内容
西安交大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官方标识
征集范围
全校有兴趣参选的个人或团体及广大化工学院校友均可参加
应征作品要求
1. 寓意深刻,创意独特。应征作品需充分反映西安交通大学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的特点和属性;在充分了解学院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进行创作。
2.设计新颖,简洁流畅。要求色彩明快,主题突出,易于记忆识别,具有强烈的视觉感染力和较高的审美价值,便于制作,适宜作为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如:宣传、网站、旗帜、院服、礼品、纪念品、刊物、信笺等)。
3. 应征作品需附文字说明,简述作品的构思和立意。
4. 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应征作品出现与第三方的任何纠纷,所有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投稿截止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3年3月20日止。
评选方式
由学院专家和学生代表评审委员会评选,并通过化工学院主页公示。 
荣誉奖励
一等奖:1名,价值500元奖品
入围奖:2名,各获价值200元奖品
提交方式
仅限电子稿件,请发往邮箱:linan0624@mail.xjtu.edu.cn,标题请备注:logo征集——作者姓名,并在正文内附联系信息。
相关声明
1.主办方对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产生侵权纠纷的责任由投稿者自负。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3.应征作品不得侵犯合法在先权利,其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应征作品一经送达,本学院即有权无偿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结集出版发行,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4.成为化工学院的标识的合法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化工学院所有。本学院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5.本学院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本学院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联系方式
李老师:(86)-29-8266583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教学二区化工楼3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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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8965843
Email:scet@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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