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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工学院2013年接收本科生转院、系(专业)学生暂行办法

来源:       时间:2013-04-17      点击量: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院本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今年接收转院、系(专业)(以下简称转专业)本科生有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一、2013年我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办学情况,今年我院两个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19名:
        化学工程与工艺           9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0人
 
二、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学校《关于2012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西交教〔2013〕37号)中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且第一学年未出现不及格课程;
(2)选修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的学生第一学年的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选修其它高等数学的学生第一学年的数学成绩不低于80分;第一学年大学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
 
 三、受理程序
  1. 学生于第11周星期一(5月6日)前在新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模块下提交转专业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决定是否同意转出;
  2. 我院收到学校教务处转来的学生转专业申请后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通过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本学期期末考试后,我院将对初审合格学生一学年的成绩进行审核,确定终审拟录取名单并于7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
  4. 我院同意录取的学生在下个学年开学时,携带在原学院领取教务处下发的学籍变动审批单到我院注册报到,并到原书院和转入书院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5. 初审合格、最终录取的名单以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
 
四、其他说明
(1)、咨询安排:
时间:4月27日下午2:30-5:30,5月2日下午2:30-5:30,电话:82665836,地址:化工楼321房间,联系人:韩老师。
(2)、学生如未修过我院专业的前期课程,转入我院后,需要补修: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主要有: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MLMD100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MLMD0002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PHED1003 体育 0.5 MLMD10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2
ENGL1015
ENGL1017
ENGL1018
大学英语(Ⅱ)/ 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 3 ENGL1015
ENGL1017
ENGL1018
大学英语(Ⅱ)/ 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 3
MATH1033 高等数学(Ⅱ) 5.5 PHED1003 体育 0.5
MATH1039 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Ⅲ 3 MATH1033 高等数学(Ⅱ) 5.5
CHEM1006 无机与分析化学 3.5 PHYS1022 大学物理(Ⅱ) 4
MACH1408 工程制图 3 PHYS1019 大学物理实验(A) 1
COMP1023 大学计算机基础 2 CHEM2001 有机化学 4
MILI1003 国防教育 2 CHEM2002 有机化学实验 1
      COMP1003 计算机程序设计(C语言) 2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主要有: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MLMD100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MLMD0002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PHED1003 体育 0.5 MLMD10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2
ENGL1015
ENGL1017
ENGL1018
大学英语(Ⅱ)/ 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 3 ENGL1015
ENGL1017
ENGL1018
大学英语(Ⅱ)/ 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 3
MATH1033 高等数学(Ⅱ) 5.5 PHED1003 体育 0.5
MATH1039 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Ⅲ 3 MATH1033 高等数学(Ⅱ) 5.5
CHEM1109 大学化学Ⅱ 3 PHYS1022 大学物理(Ⅱ) 4
MACH1101 工程制图 3 PHYS1019 大学物理实验(A) 1
COMP1023 大学计算机基础 2 MACH1101 工程制图 3
MILI1003 国防教育 2 ENPO1404 工程设计程序设计 3
ENPO1403 过程装备控制导论 1      
 
注:
(A)如果申请学生的原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上述课程,则转入后就需要补修相应的课程。
(B)如果申请学生的原专业培养方案中有上述课程,课程名相同且学时(学分)数大于等于上表要求的,则转入后不用再补修相关课程。
(C)其它有关补修课程的未尽事宜,由化工学院负责解释,并在综合面试时向学生做出明确说明。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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