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交研﹝2017﹞8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应聘条件与规定
1.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表达交流等能力素质;
3.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学习过相应课程,成绩优异;
4.学校鼓励研究生连续受聘同一课程的多个标准助教岗位,同时受聘同一课程的两个非独立标准助教岗位;对于不足48教学学时的课程,研究生可以受聘两个辅导小班的助教岗位;除非应聘人员不足,原则上,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两个及以上独立的标准助教岗位,不得在担任助教的同时受聘助管或辅导员岗位;
5.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聘任程序
1.应聘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应聘表”(附件3),经导师或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至设岗学院。
2.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由设岗学院负责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附件4)由各设岗学院组织签订。
4. 2018年1月11日前请将《研究生助教岗位应聘表》、《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交至学院办公室506韩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