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化工学院组织专家对博士报名材料进行审议评分。根据评审结果,考虑学科分布,确定评议总分65分以上(约占报名人数31%),共10人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公示如下:
申请编号 |
姓名 |
180836 |
郭昌祥 |
181301 |
任晓玲 |
181408 |
马荣 |
181670 |
史旭洋 |
182238 |
苗杰 |
182251 |
隋剑飞 |
182660 |
陈姝晖 |
182728 |
马红鹏 |
183299 |
李政 |
183641 |
张晓妍 |
以上考生取得参加专业考核的资格。
注:经学院材料评议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27日在化工学院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材料提交采用邮寄方式者,请携带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直接递交者无需重新验证。
②准考证。2018年3月24日-3月26日期间,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