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报名材料进行审议评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评议总分65分以上(约占报名人数60%),共64人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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