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0级化工专业博士生奖助金评定办法
为保证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1号)文件和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学院评定机构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成立三个评定小组,其中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工作委员会由学院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化工学科带头人及博士生导师、研究生工作小组、研究生教务员组成,具体如下。
主任:吴景深教授,院长;
副主任:张早校教授,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化机系主任;方涛教授,院长助理;
委员:杨伯伦教授,化工学科带头人;李云教授,副院长;李娜教授,化工系主任;
秘书(投诉受理人):杨艳;
下设化工系、化机系评定小组,由系主任组织。
二、申请奖助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MBA除外)。
2.爱国爱校,艰苦奋斗,遵纪守法(未受过违纪处分、不存在学术造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精勤求学,成绩优良(课程成绩及格或以上、中期考核优秀或合格)。
3.完成导师安排的相关科研工作。
第二章 奖助金参评范围及组成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范围及组成
1.参评范围:2010级化工专业博士生
2.奖助学金组成: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和助研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奖助金基本标准见表1。助学金由学校提供,按月发放。奖学金由学校或者导师提供,按月发放给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从新学年9月份起算,一个学年内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助研岗位津贴(表1中未列出)由导师提供,一般按学期发放。博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后,导师必须发放,且发放额不得低于学校设定的基本标准。
表1:奖助学金基本标准(单位:元/月)
博士生类别 |
助学金 |
奖学金 |
普通招考生、硕博连读生 |
1600 |
一等(20%)
1000 |
二等(60%)
600 |
直接攻博生 |
1. 百分比以各年级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基准。
2. 从2013级开始,中期考核后,博士研究生享受奖助金的人数至多为80%;2012级以前(含2012级),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最低享受二等奖助金。 |
第三章 2010级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
四、2010级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
1.2010级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由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上报各系所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评定结果上报学院奖助金评定工作委员会,经审核后直接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2.具体评定办法:
(1)由博士研究生本人提交奖助金申请表(DCS-2),同时附本人的科研业绩等相关支撑材料(已出版论文首页、论文录用证明、专利授权或公示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由导师审核签字)。
(2)系所评定小组依据(西交研〔2013〕1号和西交研〔2010〕1号)文件的规定和申请者的科研业绩、导师评定意见等进行评定。
注:评定打分时,有关科研业绩可参考化工学院评分标准计算,非中文核心期刊不计算分数,具体计算标准详见附件2。
(3)公示评定结果。
(4)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四章 附 则
五、对于需要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学生处负责协助办理。
六、学院奖学金评定举报信箱:yangyan1015@mail.xjtu.edu.cn
举报电话:029-82665836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1号);文件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附件2:各类科研成果评分对照表
附件1:请链接
http://202.117.3.68:8083/gs/jsp/detail.do?method=listnotice&LB=zcfg&depid=002中下载“
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
附件2:各类科研成果评分对照表(化工学院)
表1:成果类型及其分值
成果类型 |
分值 |
SCI |
50 |
Ei |
30 |
中文核心与发明专利 |
20 |
国际会议 |
10 |
全国性专业系列学会 |
5 |
表2:作者次序(扣除导师姓名后的排名)及其分值
作者次序(扣除导师姓名后的排名) |
分值 |
1 |
1 |
2 |
0.5 |
3 |
0.2 |
计算方法:科研业绩评分=Σ成果类型分值×作者次序分值×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