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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助学金”

来源:       时间:2012-11-28      点击量:
2012 年度寻访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推荐 新东方西部特困助学金 候选人的通知
2012 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微博支持:腾讯微博
二、活动主题
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三、活动时间
2012 12 月至 2013 5
四、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高职院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 2013 3 20 日前,本人的事迹材料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报名及展示阶段
1. 报名时间: 2012 12 月至 2013 3 20 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设在中青在线的活动官方网站 (star.xiaomei.cc) 进行报名;具体截止时间为 2013 3 20 16 时。
2. 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活动官方网站 (star.xiaomei.cc) 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明确申报事迹类别( 12 31 日报名平台启动)。
第二步:关注活动官方网站 (star.xiaomei.cc) “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和报名成功。
第三步:报名成功同学在 2013 3 20 日前,本人在腾讯微博的 # 自强之星 # 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加关注,并争取获得不少于 50 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 # 自强之星 # 我是 ** 学校 *** 参选 2012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自强宣言或自强故事亮点简述),请大家关注并支持(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 团中央学校部 @ 新东方”;转发本年度活动 LOGO (从官方主页下载)。
3. 个人展示:凡报名成功并按要求发布参选微博的同学,可在腾讯微博的 # 自强之星 # 话题下,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个人事迹(不能少于 5 条),被关注、转发、支持的数量将作为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还可与本校校媒记者进行沟通、互动,增强个人展示的效果。
各高校团委应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对本校在参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生典型,要利用校园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同时,组委会秘书处将通过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及时更新相关进展,并进行微博互动和开展其他活动。
(二)校级推荐阶段
1. 审核时间: 2012 12 月至 3 20
各高校团委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需根据团中央、省级团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 (star.xiaomei.cc) ,重点审核以下两个内容:第一,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材料是否真实;第二,在腾讯微博的 # 自强之星 # 话题下,本校报名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 50 个转发支持,个人展示不少于 5 条。
2. 公示时间: 2013 3 25 日至 3 29
各高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两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腾讯微博 # 自强之星 # 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评价和监督。
3. 推荐时间: 2013 4 5 日前
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应根据当地省级团委的安排,将本校推荐的 1 2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省级团委学校部。报名表在活动官方网站主页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未按要求报名和展示的,原则上不能推荐,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推荐,请向省级团委提交申请,报经组委会批准方可。否则报名无效,名额取消。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推荐时间: 2013 4 15 日前
省级团委学校部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地区分配名额,按照分类申报、分类评审原则,正式向组委会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并通过省级团委学校部微博官方账号在 # 自强之星 # 话题下,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公示。
(四)公布结果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 2013 5 月初
2013 4 月下旬,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 110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 10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随后,组委会将通过活动官方网站( star.xiaomei.cc )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活动最终结果。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阶段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10 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 10000 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100 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 5000 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 800 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 2000 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 )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 10 所高校获得 2012 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六、“青年自强·圆梦中国——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 2012 12 月至 2013 5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微博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到电子邮箱( selfstar@qq.com ),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也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新媒体
 
奖励办法:文字类 10 名、图片类 10 名、视频类 5 名、微博类 20 名;获奖人员将有机会受邀参加颁奖典礼并获得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校媒网等刊发。
 
 
 
“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二、推荐对象
1 .西部 12 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普通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2 .家庭月提供生活费用低于 200 元,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三、推荐办法
请各书院于 2013 3 15 日前,将本书院符合要求的候选人(每个书院限报一人)登记表提交至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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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896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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