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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

长宁区2021年度选调生和储备人才招录公告

来源:       时间:2020-11-03      点击量:

为持续深入落实人才强区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优化长宁人才队伍结构,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支撑,上海市长宁区面向海内外高校招录党政机关选调生和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网申链接:https://campus.liepin.com/xycompany/175521

一、选调生

(一)选调单位及数量

2021年定向选调5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单位为长宁区委组织部,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等类别方向。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4.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为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管理学、建筑学、土木工程、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大学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限。

6.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7.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或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毕业院校需在附件高校名单范围内。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及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0点起至2020年11月7日24点结束。符合选调生资格条件的,长宁区委组织部将择优推荐参加上海市2021年度选调生选拔。

2.选调生考试与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一并进行,意向人选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程序后,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3.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区委组织部将统一安排选调生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并持续做好选调生的培训管理工作。

4.报名参加长宁区定向选调的应届毕业生,长宁区委组织部将择优推荐纳入区储备人才队伍。

5.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21-22051015

二、储备人才

(一)储备对象及数量

2021年长宁区机关招录储备人才15名。

根据长宁区紧缺岗位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优先引进经济金融类、建筑规划类、环境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等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可放宽至32周岁)。

3.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校级以上荣誉获得者、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担任班干部或社团负责人等。

4.毕业院校需在附件高校名单范围内。

5.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储备方式

储备人才培养周期为三年。储备人才与长宁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我区各机关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储备人才到我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一线锻炼。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11月-2021年5月)。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岗位分类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2020年12月-2021年5月)。对考生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3.考试、体检和考察(2021年3月-2021年5月)。

(1)考试环节。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分批次开展录用考试,录用考试主要包括人才测评、面试等环节;

(2)体检环节。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考生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3)考察环节。采取函询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实事求是地对考察对象的情况进行评价。

4.公示(2021年6月)。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办理录用手续(2021年6月)。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分批次签署本人诚信承诺书、录用意向书。结合个人意愿、个性特征、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录用岗位。对2021届毕业生的录用手续,须在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统一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6、报到上岗(2021年7月)。集中报到培训,正式上岗。

咨询电话:021-22050711 021-22050745

附件:

选调和储备优秀大学毕业高校名单

一、北京大学等30所“双一流”高校名单(不限学科专业)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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