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报到时间为2月24-25号,化工学院注册时间:25号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化工办公楼106。报到须知如下:
1、报到时需带学生证、一卡通,必须本人亲自注册,不能代刷。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注册的同学请按正规手续请假,提交请假条,可由其他同学代交(25号晚上到校的除外,但需提前向班长说明)。请假学生请在班长处报名,告知请假原因,到校时间。班长在25号下午16点之前上报学院。
3、本学期交流回校的同学,请在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复学手续,否则因未注册带来的后果自负。
其他事项通知: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含重修考试不及格、缓考)的学生,于2月9日至2月25日在“教务系统管理平台”——“补考办理”进行补考报名。在补考报名后,及时查看补考课程、时间和地点安排,并凭学生证(一卡通或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2、重修课程依旧需要在系统报名,开学后三天内报名。
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不再发放纸印课表,请按照教务系统中的课表安排按时上课。
4、在本学期的修读课程中,有漏选的请在2月24日13:00-3月9日14:00前在选课端选课,因未选课造成的一系列后果自负。
化工学院本科教务
2018-1-22
附:学生请假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请病假
请病假者,经书院院务主任审批后报任课教师备案;三天以上的应该在学院本科教务办备案,超过一个月的应该在教务处备案。请病假时间累计超过该学期三分之一者,应该办理休学手续。
请病假者,应该填写请假单。请三天以上病假者,必须附校医院诊断证明或经校医院认定的诊断证明。
(二)请事假
因公事请假者,由学校活动组织部门报教务处批准,并在学院本科教务办和书院备案后报任课教师。
因私事请假者,应该填写请假单,经书院院务主任审核,报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并在学院本科教务办和书院备案(请假超过一周的在教务处备案)后报任课教师。超过三天者应附请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