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正文

招生信息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来源:       时间:2016-12-01      点击量:

为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优秀创新人才,积极探索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从2013年起对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试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本校长学制研究生按照《关于实施长学制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试行)》(西交研〔2014〕50号文件)实行博士资格考核。

3. 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生)在推荐免试生中选拔。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以下条件的人员,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可按同等学力报考:

(1)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并经我校研究生院认定;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报考经济类、管理类的考生,还应具备高级职称及较好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实践水平。

二、    培养年限

培养年限为3年至6年。

三、    申请程序

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材料审核、资格审核四个环节进行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    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0日;长学制研究生的博士资格考核、直博生的报名时间另见研究生院的通知。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请留意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

(二)    缴纳报名费

考生登录报名网页按照网页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三)    材料审核(初审)

缴费结束后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以下所需材料(注明“报考博士”)一并寄(送)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审核,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9)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持其所在部队或上级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10)报名费缴费单;

(11)科研计划书一份。

(四)    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经学院初审通过的考生(工程博士考生除外)须于2017年3月24日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

(3)准考证。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不经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    申请考核办法

(一)    材料审查

学院审阅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第三项申请程序中的第3条11项材料),将在学院主页(http://clet.xjtu.edu.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

缴费结束后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以下所需材料(注明“报考博士”)一并寄(送)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审核,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及地址如下:

(1)邮寄(建议使用EMS):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兴庆二校区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506办公室(南洋大酒店北侧)杨老师收(邮编:710049)。

(2)直接递交:

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办公室(化工楼506杨老师:82665836)。

备注:①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缴费证明,将不予受理。

②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考核、录取资格或学籍。

④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二)    科研计划书审查

考生须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8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计划书将作为评定学生成绩的主要依据。科研计划书格式(见附件)从学院网站下载。

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对考生的科研计划书以及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评阅,并依据材料对考生进行评分,满分100分(由导师在计划书封面打分签字)。

(三)    英语应用能力测试

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3月26日(详见准考证安排)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

科目:外国语,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四)    综合能力面试

学院成立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面试专家组,重点对考生的基础知识、英语口语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硕士期间或报考博士以前的工作进行考核,每位考生考核30分钟,其中要求考生准备20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10分钟,专家根据考生的报告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评价,满分100分。PPT内容包括:

    A、5分钟的基本情况(务必全部用英文进行介绍)。

    B、15分钟的科研成果介绍和科研计划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五)    录取成绩的评定办法:

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0%+科研计划书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60%

五、    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    报考/录取类别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

七、    相关费用:

1. 学费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按年缴纳,至多缴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协议执行。

2.资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学校自筹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及助管岗位津贴、困难补足、国家助学贷款、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1000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2)助学金。用于补助博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至多发放4学年。其中,中期考核通过前,每生每月1600元;中期考核通过后,每生每月2000元。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至多奖励4学年。其中,中期考核通过前,全体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9600元;中期考核通过后,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每生每年18000元)和二等(每生每年15000元)。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面向全体博士生设置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岗位并发放相应的津贴。基本津贴标准为,每个标准助教岗位3200元/学期;每个标准助管岗位800元/月;每个标准辅导员岗位1300元/月。另外由导师设立助研岗位并提供津贴,具体发放数额由导师确定,但不能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标准。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    联系方法

1、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宓老师                  咨询电话:(029)82668329   

电子邮件信箱: yzb@xjtu.edu.cn     网址: http//gs.xjtu.edu.cn

2、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 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29)82665836 转8001 

电子邮件信箱: yangyan1015@mail.xjtu.edu.cn   邮编:710049  

网址:http://clet.xjt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办公室(化工行政楼506)

九、             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附件:科研计划书模板

 

关闭

地址: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楼  邮编:710049
电话:(029)88965843
Email:scet@xjtu.edu.cn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