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西安交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交教〔2017〕63号)及《关于做好推荐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交教〔2018〕46号),我院将在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部分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就有关推荐办法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 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修完培养方案中前三个学年的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经一次补考或一次重修考试后及格的课程门数不超过一门,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
4.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我校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5.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学生可向学院提出推免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学院审查同意后组织至少五位专家进行公开答辩,每位专家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结果公开公示,且公示结果无异议。
经学院同意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批准后,可不受以上基本条件的第(3)、(4)项的限制。
8. 本人愿意被推荐;
二、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李云
组员:魏进家、张早校、黄丽宁、方涛、伊春海、杨伯伦、陈鑫、杨贵东、杨福胜、齐随涛、王斯民、常春然
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名额的分配、各类推免生的条件审查、推荐与接收等工作。
三、推荐办法:
1. 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免的原则。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院不予推荐录取。推免资格由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排名靠前的学生获得相应的推免资格。如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放弃者需要向学院提交书面的放弃申请),将由后面的学生依次替补。
2. 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60%智育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10%德育成绩;其中智育成绩由学院教务办提供,综合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给出,德育成绩由书院提供。
3. 总成绩按总分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智育成绩由学院教务办提供,需要在班级进行公示,并在2018年9月13日下午5前将学生签字确认的成绩纸质版备案留底;
5. 智育成绩的计算:智育成绩为本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生前六学期应修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学分成绩只计算必修课程,但包括拓展类英语。选修的其他课程不列入保研学分成绩计算范围。智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为转专业要求补修的同名课程的成绩仅计入补修后的成绩;按五级评分的课程成绩换算百分制的成绩如下表所示。
等级 |
优+ |
优 |
优- |
良+ |
良 |
良- |
中+ |
中 |
中- |
及格 |
A+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百分百分制参考标准 |
98 |
92 |
87 |
83 |
79 |
76 |
73 |
70 |
66 |
62 |
6. 学生在国内、国(境)外交流访学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取得的学分不计入推免生智育成绩的核算,但应当符合本通知的推免生基本条件。为了鼓励学生到世界著名大学交流访学,赴当年泰晤士报大学排名前30的学校访学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核算成绩时,其智育部分的成绩加3分,排名前31至50名的学校,其智育部分的成绩加2分。
7.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符合《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西交教〔2016〕40号)加分政策的,其智育部分的成绩按加分标准加分后,其德育部分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加分。
8. 学生因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申请推免的,请于9月13日12:00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四、综合面试:
1. 由各系主任组织完成本专业学生的综合面试;
2. 化工系面试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面试地点为202会议室;
化机系面试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面试地点为304会议室;
3. 每位同学综合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
4. 符合推荐条件,可参加综合面试的最多学生数量为学院获得推免名额的200%;
5. 未参加综合面试,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6. 综合面试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由综合面试小组统一给出。综合面试结束后,由综合面试小组向学院提供一份包含所有面试学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需提交电子版和纸版,其中纸版的需要综合面试组长签字);
7. 综合面试过程中需要填写综合面试记录表,综合面试记录表最晚于19日上午12:00前交给韩二静;
8. 综合面试的主要内容:考查学生的英语水平、科研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
五、主要的时间节点
1. 9月10日前学院完成推荐学生的成绩审查;
2. 9月12日前公示推免名额和推免办法;
3. 9月13日前各班完成学生智育成绩的计算;
4. 9月13日前仲英书院向学院提供学生的德育成绩;
5. 9月18日前完成推荐学生的综合面试;
6. 9月19日前公示推荐免试资格学生的名单;
7. 9月19日前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提交“推荐表”和“个人保证书”;
8. 9月20日前结束推荐工作;
六、其他事宜
1、 因参加竞赛、赴法交流等项目的同学,是否直接获得推免资格由学校教务处决定;
2、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填写推荐表和个人保证书(不参加毕业分配、不报考硕士研究生,并按时报到入学),并于9月19日前交给学院本科教务员韩老师。如未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推荐表和”“个人保证书”可从学校教务处主页下载。
3、 韩老师办公地址:化工学院新办公楼506室。
4、 此过程中如有异议(含公示意见的反馈),请联系:韩老师,电话82668954;李老师,82664554
5、 附件1为综合面试记录表。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8-9-10